全区教育系统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时间:2016年11月30日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字体:

全区教育系统开展

师德师风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依据《哈尔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决定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治理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严肃查处教师索礼收礼、有偿补课、体罚学生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问题,严查一批违规违纪案件,严惩一批责任人员,曝光一批典型案件,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
二、专项治理范围、时间
专项治理范围:全区公办和民办幼儿园、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其他教育机构(少年宫、教师进修学校)教师、教研员。
专项治理起止时间:2016年7月11日至12月31日。
三、专项治理内容
1.严查在职教师违规索取和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行为;
2.严查在职教师利用职务之便,“课上不讲课下讲”变相补课收费行为;
3.严查在职教师组织不同学科教师联合办班,在家中或在校外租用场地进行集体有偿补课行为;
4.严查在职教师组织学生集体进行有偿补课或动员、诱导、暗示、强制所教班级参与有偿补课以及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行为;
5.严查在职教师参与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或家长委员会及其他个人组织的面向中小学生的有偿补课行为;
6.严查在职教师以家属、亲友及其他人名义违规开办补习班或从事有偿家教行为;
7.严查在职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
8.严查无证办学的“黑补习班”;
9.严查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聘用在职教师进行有偿补课行为;
10.严查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超范围经营、虚假宣传行为。
四、方法步骤
(一)开展学习教育,全面动员(7月11日~7月15日)
    制定下发全区教育系统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治理行动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全面部署专项治理各项工作。各学校要及时召开本单位专项治理大会,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做好动员、学习教育工作。要精心组织,集中时间,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广大教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哈尔滨市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习读本》,准确把握《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2016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和《哈尔滨市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等法律法规要求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人人皆知、人人表态,坚决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底线,不断增强廉洁从教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继续开展三级承诺活动,教师要向校长承诺、校长要向局长承诺、区教育局要向市教育局承诺。通过各种渠道把承诺内容向社会公示,强化社会舆论监督,规范教师从教行为。
(二)认真自查自纠,立查立改(7月15日~7月20日)
各学校要制定好自查自纠的具体举措,全面组织开展师德师风自查活动。学校要做到从领导班子、中层干部到每一位教师,逐层抓、逐层查。可采取问卷调查、召开家长会、访谈等方式,广泛收集、认真取各方意见。对自查发现的问题,按规定和要求严肃处理,同时,迅速整改,及时纠正。
(三)加大查处力度,从严问责(7月20~12月31日)
1.明确责任分工。
区教育局将成立由各局领导带队,区教育局机关工作人员组成的明察暗访组进行排查。盯紧暑假及秋季开学到教师节这些重要节点,加大明察暗访和查处力度。区教育局主管部门对民办非学历文化教育机构进行彻底清。区教育局将对各学校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开展多层次的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
2.强化社会监督。
认真办理人民群众的举报和投诉,做到有诉必查,有错必纠。区教育局举报电话:87573559,87573508。各学校都要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公开举报接待地址。各学校要在校门口设立师德问题举报意见箱,受理师德师风问题举报。
3.依法依规问责。
(1)对查处的违规违纪教师要严肃处理,视情节取消其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资格,取消其功勋教师等荣誉称号,取消其三年内参加评优、评职、评骨干、晋级等资格,并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解除聘任合同,直至取消教师资格,开除教师队伍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查处违规教师的同时,追究所在学校领导的领导责任和主体责任。同一所学校,发生第一次教师违反师德行为,对该学校进行通报批评;发生第二次教师违反师德行为,对学校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实施党纪政纪处分;发生第三次违反师德行为,对学校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实施降级或撤职处分。
(3)一个学校连续、多次发生教师违反师德行为,对教育局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实施问责。
(4)查处结果在全区通报。
(5)对于个别学校对自身问题避重就轻、不及时查处或查处偏轻,有护短偏袒嫌疑的,区教育局将重新进行查办,对相关责任人实行严格问责,并全区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主体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坚持经常抓和重点抓相结合,切实加强对本学校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分解工作任务,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落实治理责任。各学校是专项治理责任主体,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对专项治理工作负总责;其他分管负责同志根据职责分工负直接责任。区教育局相关业务管理部门是主责部门,要发挥主导作用,要把专项治理工作的各项内容和要求落实到业务管理工作中去。纪检监察科要强化监督责任,依法依规严肃查办并督查督办好各类违规违纪问题。
(三)严肃责任追究。在专项治理期间,对排查出的师德师风问题,坚持“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一律按上限处罚。视情节轻重,既严肃处理当事人,同时追究所在学校相关人员责任。对典型案件实名公开曝光,强化严惩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
 
附件:1.师德师风专项治理行动组织机构
2.区教育局明察暗访机构

附件1:
 
师德师风专项治理行动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成立全区教育系统师德师风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褚先顺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刘志坚  区教育局局长
        张慧莉  区教育局党委书记
成  员:石晓薇  区教育局副局长
李  涛  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刘云鹏  区教育局副局长 
        韩晓华  区教育局副局长
薛传海  区教育局副调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张慧莉  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兼)
    成  员: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各中小学校校长(园长)
 
 
 

 
 
附件2:
区教育局明察暗访机构
 
区教育局明察暗访机构设七个组:
第一组
组  长:刘志坚
成  员:区教育局人事科
区教育局计财科
 
第二组
组  长:张慧莉
成  员: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科
区教育局组织部
区教育局团委
南岗区教育工会
 
第三组:
组  长:石晓薇
成  员:区教育局体艺科       
区教育局房产科
区教育局校外办(少年宫)
 
第四组:
组  长:刘云鹏
成  员:区教育局中教科
        区招生办
区教师进修学校
第五组:
组  长:李  涛
成  员:区政府教育督导室
        区教育局学校设备管理办公室
        区教育局离退休办公室
 
第六组:
组  长:韩晓华
成  员:区教育局初教科
        区教育局德育办
区教育局成人教育科
 
第七组:
组  长:薛传海
成  员:区教育局办公室
区教育局信访安全科
南岗区中小学卫生保健所
 
 
主题词:师德师风  专项治理  方案  通知

(作者:佚名 编辑:赵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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