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岗区民办教育协会新增2所学校为理事单位的通知
哈南民教字[2015]1号
关于南岗区民办教育协会
新增2所学校为理事单位的通知
南岗区民办教育协会各会员单位:
依据《南岗区民办教育协会章程》,协会因工作需要,根据1月12日会员大会推选投票情况,经协会理事大会表决通过,决定新增南岗区实业培训学校、南岗区诚士文化学校两所学校为协会第四届理事单位成员,特此通知。
哈尔滨市南岗区民办教育协会
二○一五年五月五日
(作者:佚名 编辑:赵江明)
文章热词:
延伸阅读:
网友评论